来自惠安 2023-03-04发布
关于进一步整治无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通告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净化我县道路交通环境,强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惠安县辖区实际,即日起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无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综合整治,推进合标电动车及时上牌,整治无牌电动车(含超标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群众自行到辖区电动车销售门店办理“以旧换新”,清理无牌电动车。符合办理牌照要求的电动车所有人主动携带车辆相关凭证到以下场所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
交警大队将集中警力对辖区各镇道路的无牌电动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以下措施:
(一)依法对辖区道路、背街小巷、公共广场违法停放的无牌电动车开展全面清理拖移;
(二)对驾驶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依法进行查处;
(三)对阻碍、妨碍、对抗执法人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交警大队将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持续整治无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上牌业务,做到车辆和驾驶人合法上路行驶,自觉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平安、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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